本报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郑北鹰昨天从国家林业局获悉,久拖难决、被列为全国保护森林资源三号行动十大重点督查案件之一的江西省婺源县中云镇方村特大滥伐林木案,最近在各方努力下有了新进展:逍遥法外三年多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日前被依法逮捕归案。
1996年10月,时任婺源县中云镇方村村委会主任的俞泉发以村委会的名义,向中云镇政府申请砍伐林木500立方米。时任镇党委书记的梅瑞民接到申请报告,擅自在报告上越权批示同意,从而导致了1997年1月至3月方村村委会无证滥伐天然阔叶林活立木923.677立方米。2月20日当俞泉发得知该县森林公安分局准备调查此案时,又向镇政府提出采伐800立方米的申请,以掩盖其滥伐林木行为。梅瑞民在明知这是违法的情况下,为包庇犯罪,擅自签批了这份报告,并把签批时间提前到1996年12月20日,并在王爱民授意下,围绕800立方米木材签批,又做了一系列的虚假证明材料。
案发后,婺源县森林公安分局于1997年4月立案侦查,经调查取证认定是一起特大的滥伐林木案。
不久前,根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的复核决定,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滥伐林木罪的俞泉发、梅瑞民,涉嫌包庇罪的王爱民作出了起诉决定,三名特大滥伐林木案的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